還有哪些沒破了的大案要案?

1972年10月28日晚8點30分,新蒲崗製衣廠工人周忠明忙完了廠裏下發的任務後拖著疲憊的身子獨自返回了位於深水埗荔枝角道的寓所,從早上7點出門起已經十幾個小時沒有吃東西了,饑腸轆轆的周忠明急切地想要吃上一口熱飯,但走到門口的時候卻讓他感到有那麼點不尋常,因為平常的這個時候屋裏一定熱鬧非凡,妻子何寧芳早已準備好可口的飯菜坐在沙發上收聽廣播節目,兒子周建強也會打開電視機觀看節目,為什麼今天屋子裏鴉雀無聲甚至連燈都沒有打開呢?難道母子倆今天那麼早就睡著了?帶著疑惑,周忠明掏出鑰匙打開了房門。

客廳裏空無一人,主臥和兒子房間裏也未看見兩個至親的身影,甚至桌上都沒有準備飯菜,周忠明眉頭緊鎖地坐在沙發上陷入了沉思:早上出門上班前妻子何寧芳與兒子說要去石梨貝水塘晨跑,雖然今天是星期六,但倆人也沒說過要去別的地方,妻子一向賢良顧家,不可能晚飯時間飯都不做就帶著兒子外出,而兒子阿強更是體貼孝順,哪怕偶爾何寧芳有事無法趕回來,小小年紀的他也會替自己做些簡單的晚餐,怎麼可能兩個人都不在家呢?難道是被哪個親友臨時約出去了?那也應該留個字條啊?

突然,周忠明想起早上出門前妻子有在洗衣機裏換洗一家三口的衣服,並且由於兒子周建強催著要和自己一起出門,所以何寧芳說回來後再晾衣服,想到這,周忠明急忙衝進浴室並打開了洗衣機蓋,卻發現一家三口的衣服還“好好地”浸泡在水裏…這意味著母子倆自早上7點出門晨跑以後就一直沒有回過家!

周忠明心急如焚地撥通了十幾位親友的電話,也出門到附近的街坊鄰居家詢問,然而答案都是“一天都未見到過兩人”…周忠明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因為哪怕是晨跑時母子倆有人受傷住院了,至少也會打個電話讓親友或鄰居轉告自己,一整天都沒有任何消息,他們一定是出了什麼嚴重的意外,晚上9點30分,一刻也不願意再等下去的周忠明毅然決然地走進了深水埗警署。

“阿Sir,我老婆和孩子都失蹤一天了,從早上七點去石梨貝水塘晨跑,到現在都沒有回過家也沒和任何人聯係過,你們能…”

“先登記一下基礎資料吧。”

“我叫周忠明,今年50歲,家住九龍深水埗荔枝角319號四樓前座,是製衣廠裁剪工,我老婆名叫何寧芳,38歲,身高1米56,身材嬌小;我兒子名叫周建強,16歲,身高1米71,身材消瘦,就讀於半山區聖保羅中學,他們平常去晨跑就在石梨貝水塘附近…”

“他們穿的是什麼衣服,有沒有攜帶什麼物品?”

“我老婆身穿白襯衫、灰色長西褲、黑膠鞋,手裏還有一個買菜用的竹藤籃,因為她都習慣在回來的路上買菜,身上就帶二三十元;兒子穿紅白相間運動衫、白色短褲、白色運動鞋,還戴著一副眼鏡,手上也有戴一塊手表。”

“好,你先回去吧,有消息我們會通知你的。”

“能不能現在就跟我一起去找找?他們都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害怕真出了什麼事,再遲點就更危險了,求求你們了…”

看著眼前這位男人激動的樣子,接警的陳警員也於心不忍,於是他叫上另外4位警員一行幾人分乘兩輛警車朝著石梨貝水塘的方向駛去。

由於水塘附近當年沒有路燈,六人便分成兩組先繞著水塘分頭搜了一圈,隨後又沿著大埔道公路往北搜索,可3個小時的搜索過後時間已經來到淩晨1點他們依然都未看到母女倆的身影,幾位警員雖然很是同情,但也隻能無奈地安慰了周忠明幾句便載著他回了警局。然而周忠明在走回自家寓所後卻一直呆坐在沙發上沒有任何睡意,直到天蒙蒙亮,他又拖著疲憊的身軀敲響了鄰居家的房門請求大家一起幫忙尋找…

10月29日早上7點,周忠明帶著二十餘位親鄰抵達了水塘附近,由於人手眾多,他們決定以水塘為中心分成6組人向外擴散尋找,可一直忙碌了7個小時還是生不見人死不見屍…中午兩點,周忠明回家吃了個午飯,一個小時過後又換了一批親友和同事共計三十餘人再次按照上午的方式對水塘周圍進行了一次更加徹底的“複查”,可結果還是一無所獲…

眼看一天苦尋無果,周忠明已接近崩潰,40多個小時沒有合眼的他躺在警局門口撕心裂肺地大哭了起來,警方終於是對此事重視了起來,他們給周忠明做了一次更加細致的筆錄,並且天一亮就帶著大隊人馬對水塘進行了第四次搜尋,同時還將母子倆的照片、訊息刊登在香港的各大報紙上呼籲市民提供線索,甚至港警九龍偵緝總部出動直升機在空中協助搜索…

然而5天過去了,警方總計出動了700多人/次警力、6架/次直升機,搜索範圍已經擴大到水塘西北半徑1公裏外的金山郊野公園後始終沒有發現母子倆的行蹤!

妻兒的杳無音訊令周忠明生不如死,一個星期以來他每天都隻睡3、4個小時,人也迅速消瘦更是一夜白了頭,不過老天並沒有可憐、同情他,妻兒失蹤10天後,他等來了一個痛不欲生的消息…

1972年11月5日早上八點,駐守石梨貝水塘的水務署老技工孔初照例外出巡邏時迎麵撞見一位慌不擇路的女青年,這名女子見到孔初後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般上氣不接下氣地說道:“你…你是這裏的…水務麼?有屍體…不得了了…有屍體,山上的密林中有屍體…”

“你確定是屍體?你看到了?在哪裏?”聽見這番話,孔初急忙問道。

“我沒有…沒有看到,但我肯定那一定是屍體,那腐臭味,就是死人發出來的,你有…有看過最近的新聞報道嗎?就那對母子…那對失蹤的母子,我懷疑就是他們…”女子依舊慌張地回答道。

“我當然知道,我還幫忙搜尋過,在哪個位置?走,你帶我過去。”孔初邊說邊拉著婦女的手朝她走來的方向奔去。

“放開我,我可不去,我隻是放假過來遊玩的,要去你自己去,就在引水道小徑向上走,快到5500呎路碑那裏。”說完,女青年掙脫了孔初朝著公路的方向走去。

眼看對方不願帶路,孔初猶豫了一下,因為5500呎路碑處距離自己所在的地方可不近啊?大概有2公裏遠,還是上山,要是自己一個人沒找到怎麼辦?是不是應該先去報警呢?可他心想著回去報警等警方過來估計得要1個多小時後才能趕到,因此也顧不得那麼多了,急忙朝著對方指引的方向快速走去,還好剛走了不到5分鍾就看見3位正在石梨貝附近調查母子失蹤案的便衣,他立即將自己得知的情況彙報給三人,於是一行四人便沿著引水道朝目標處奔去。

石梨貝的引水道全長4.8公裏,5500呎路碑即大埔道沙田嶺路段,距離石梨貝水塘中心足足有3公裏遠(以當年的路況算,不過現在也有2.8公裏),而公路另一側山腳下就是水務署沙田濾水廠(當年還沒有建成),四人足足走了40多分鍾後方才抵達,不過由於女青年並未說明究竟是在公路的左側還是在公路的右側,所以4人隻能分成兩組搜尋,不一會,孔初與一位便衣就在公路右側的三米高的山坡密林中嗅到股濃烈的腐臭味,他們循著臭味深入密林,果然發現兩具爬滿蛆蟲的屍體:

一具年輕男屍衣著完整地吊在一棵大樹下,其雙手雙腳均被反綁,頸部粗壯的尼龍繩幾乎快要將他的脖子扭斷;而在他旁邊1.2米遠的距離外躺著另一具全身赤裸的中年女屍,白色襯衣、灰色長褲以及內衣、內褲都散落在屍體旁邊,僅有腳上還穿著一雙黑色膠鞋,她的頭部有明顯外傷並且由於腐敗嚴重傷口浮腫已經看不清模樣,而最讓人感到恐懼的是一根直徑10公分、長1米的木根壓在她的脖子上,似乎已經徹底壓斷了頸椎僅剩皮肉連著頭顱和軀幹…很明顯這兩人就是失蹤了近10天的何寧芳、周建強母子…

半個小時以後,九龍偵緝總隊大批警員立即趕到了事發地點,根據仔細的搜查、勘驗,警員們在現場找到了一副破碎的眼鏡、一封聖保羅中學的染血信封、一塊白色手帕、一個竹藤菜籃、一串鑰匙、一個空錢包,另外屍體以及衣服上都為遭到野草擦蹭的痕跡,因此判斷此地就是案發的第一現場。

11月5日中午,警方通知周忠明前往驗屍房認屍,雖然兩具屍體已經高度腐爛,但他還是通過各種物證以及牙齒確定了死者就是自己的妻兒,麵對這樣的結果,本就瘦了一大圈的周忠明兩眼一黑一頭栽倒在驗屍房…而根據法醫李福基的屍檢結果表示,母子倆的死因都是機械性窒息,死亡時間為一星期左右,其中何寧芳頭部遭到嚴重擊打導致顱骨破裂、麵部肌肉脫落,並且兩人的鞋子都沾有血跡,【有可能】就是何寧芳頭部傷所致,但奇怪的是全身赤裸的她竟然沒有遭受性侵,所以初步判斷這是一起劫財殺人案,可誰知還未等大家將焦點放在凶手身份時便引發了一係列的爭議…

11月5日傍晚,警方在深水埗警署召開了記者發布會,偵緝大隊主任馬廣義向媒體透露稱:

兩具屍體已經腐爛,死者都是被扼頸窒息斃命,但沒有明顯外傷,兩人衣服完好,女死者未被奸汙,目前推測是劫財殺人,相信是石梨貝水塘一帶出沒的惡徒所為,年紀應該相當年輕,估計有二至四人,也有可能是偷渡客,現呼籲知情人士或當日的目擊者提供消息。

這有什麼疑問嗎?當然有!

第一,馬廣義說屍體為機械性窒息無其他外傷,但法醫李福基的屍檢報告明明是何寧芳頭部遭到重擊導致顱腦碎裂,周忠明也看到兩人的鞋子上都有幹涸的血跡,隻是因為屍體表麵腐爛嚴重,無法判斷是否一定屬於何寧芳頭部受傷所流的血;

第二,馬廣義聲稱屍體衣服完好,但這與屍體第一發現人孔初以及另外三名警員的描述不一致,所以為什麼馬廣義要“撒謊”兩次呢?

當然,以上兩點還不是問題的關鍵,第三,周忠明以及第一天晚上陪他去搜尋的那五位警員都表示當天晚上他們就沿著大埔道往北搜過,並且明確表示屍體被發現地的密林他們進去過,除此之外,第二天早上陪同周忠明去尋找的那二十個人裏麵也有7人進入過那片密林(由於地處公路旁,所以當時主要搜尋方向是在那些位置,警方大規模介入後才改向金山郊野公園),為什麼前兩天都沒有發現呢?難道說母子倆的死亡時間並不是28、29號?

第四,根據當年的路況來衡量,從水塘中心到屍體被發現地超過3公裏,從他們的住所到屍體被發現地更是超過了4公裏,當年步行需要1.5個小時,而何寧芳本身體弱多病,這也是她堅持鍛煉的原因,走這麼長的路再鍛煉是絕不可能的,平常她也隻在水塘東南位置活動,為什麼屍體會出現在那麼遠的地方?別忘了,根據勘查警方認為第一現場就在屍體被發現地!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一點,10月29日,有人曾寄給周忠明一封勒索信,信中聲稱給5000元贖金就放人,可29號白天周忠明帶著親友去搜尋了,所以直到深夜回家後才發,並連夜將此信送到了深水埗警署,而警方看到信件後示意這是有人在惡作劇或者趁機勒索…然而他們卻忘了一個重點,那就是10月30號白天他們才將此事登報征集線索,29號除了周忠明的親友以外並沒有其他人知道,如果真有這封信,那麼他一定就是凶手,甚至正是因為警方的“大意”才導致母子倆遇害,因為別忘了,28、29號有兩批人到屍體發現地點搜過都沒看到任何人影,說明凶手是眼見周忠明無反應才不得不撕票的(前麵說了現場沒有搏鬥痕跡、衣物沒有野草拖拽痕跡可以判斷就是第一現場)!

第六,事實上就在母子倆失蹤消息登報後的第一天也就是10月30號,有人曾打電話到報社稱28號自己在石梨貝水塘引水道處看到一對母子被人挾持上車,並朝著【沙田方向】駛去。可這個報案人不知道是為了自己的安全考慮還是什麼原因,反正不願意透露姓名,而警方接到報社的反饋後更是“任性”,你不告訴我實名是吧?OK,沒問題,我就當你惡作劇不予理睬…因此又繼續在水塘附近甚至去“反方向”的金山郊野公園瞎忙活了5天…

誰知麵對記者的這些質疑,警方又選擇沉默、不予置評、聲稱還在調查中…

沒錯,民眾爭議的地方就在於警方“撒謊”以及數次錯過【可能存在的救援機會】,甚至很多香港市民認為此案有“隱情”,因為他們懷疑警方內部自己出了“內鬼”…至於周忠明那更是對此憤怒不已,要求警方給自己一個說法…

或許是迫於死者家屬以及香港民眾的壓力吧,警方不得不加大調查力度,11月9日,他們成立了以港島區總探長鄧耕為首的專案組,並派出數二十位便衣前往石梨貝、沙田打探消息,後來還對新界600多個聚集地、居民區挨家挨戶進行摸排,甚至警方內部開出2萬的巨額懸賞,後又將賞金額提升到4萬,同時港警總局還另外發布了2萬元懸賞,並表示兩種懸賞可以同時生效,也就是說隻要幫助破案即可得到6萬元“天價”獎勵,要知道80、90年代普遍命案懸賞也不會超過5萬的,這在當年已經是創紀錄的賞金!然而重賞之下依然沒有勇夫,幾個星期過去了始終沒有任何線索,無奈他們隻能開始印發傳單到石梨貝、沙田兩地張貼、派發,隻希望有沒看到新聞的人見到宣傳單可以回憶起一些重要線索…

這招算是起到了一點效果,因為就在12月,他們接到了兩條線索,其中一位女子向警方回憶說案發當天正好就是自己的生日,所以非常記得早上7點多自己去石梨貝水塘晨跑的時候看見四位陌生年輕男子出現在引水道小路上,雙方相遇的地點再往北走600米就是屍體發現地,而一個多小時以後她再次看到這四位“童黨”朝著反方向離去。這名女子聲稱自己是石梨貝晨跑的常客,從來沒有見到過這四人,並且向警方描繪出四人的長相,而專案組也將這四人列為重點調查對象,甚至還在1973年1月19日公布他們鎖定的四位年齡、外貌相似嫌疑人,然而卻一個都沒有抓到…

其實我覺得這條線索一點都不靠譜,也不知道為什麼警方偏偏認定這條線索,因為第一,這位女子是獨行,這四人為啥不綁架你反而要去綁架一對母子?而且人家兒子身高還171cm…甚至在學校是運動健將!第二,這四個男的是步行,而且原舉報證詞中還聲稱是穿著拖鞋,報案人看到的地點距離屍體發現地就600多米,那就是母子倆離開了習慣的晨跑地點2.2公裏後被撞見的?可前麵說了,他們絕無理由離那麼遠啊?我更相信之前那位打電話去報社的舉報人說用車載的…第三,如果這四人就是凶手,那一定就是28號這天被殺害的,可為什麼28號晚上和29號白天兩撥人沒看到屍體?

所以我覺得這個線索非常扯,女子應該是為了懸賞編的吧?甚至我能猜到為什麼警方會認定這條線索,因為這樣就可以洗清自己“瀆職”的責任了:你們看,母子倆28號就遇害了,29號的勒索信和30號的舉報電話肯定就是假的…

另一條舉報線索來自於顯田,也就是現在的濾水廠至筆架山中間地帶的村民,此地距離發現屍體地點直線隻有800多米,而這個村當時有非常多的“外來戶”、“偷渡客”,其中有3個租戶在28、29、30號這幾天屋中傳出了隱約的女人聲音,可他們都是年輕的光棍,不過當時村民並未太在意,以為就是帶了“暗娼”…誰知11月初,三個人居然同時不辭而別,而直到警方展開大規模搜索後村民才得知此事(剛開始警方一直圍繞著石梨貝、5500呎路碑這兩點間排查,尤其把重點放在石梨貝),最重要的是雖然三人並沒有汽車,但也不知道他們是什麼工作,偶爾會開著一輛破卡車!

不過很遺憾,那個時候對這些流動人員的管理非常鬆散,全是用的假名,根本就不知道他們是誰、來自哪裏又去向何方…

馬上就要50年了,估計凶手都死光了吧?其實真覺得這件案子一開始警方就失誤嚴重,如果當年就能夠引起重視哪怕30號接到線報後可以著重往沙田方向搜尋或許都有可能避免悲劇,甚至發現屍體後轉移搜查方向都有可能及時抓住嫌疑人(沒有說這三個人究竟是幾號離開的,應該就是發現屍體前後兩天之間)…

1977年,在中國河北省邯鄲市肥鄉縣發生了一件震驚世界的神秘事件:該縣北高鄉北高村21歲的青年村民黃延秋,先後三次在夜晚熟睡之時離奇失蹤。

第一次是在1977年7月27日(農曆6月12日)晚上8、9點鍾,黃延秋正在家中睡覺,午夜一點鍾左右,不知道什麼原因,卻出現在了約一千公裏外的南京的一個大商店的門前,然後又被兩個交通警察樣子的神秘人物買票送上開往上海的火車,後來通過救助站與家鄉取得了聯係,被親人接了回去……

兩個月之後,9月8日(農曆七月二十五日),也是在晚上9點鍾左右,三伏天很熱,黃延秋本來睡在院子裏一張小床上,半夜一覺醒來,卻出現在約一千二百公裏外的上海火車站廣場,然後出現兩個穿著軍裝的神秘人物先後指點他乘船、乘車,最後送他進入一個有他鄰村親戚在裏麵作軍官的軍營之中……

第三次則最神奇,距離第二次失蹤沒幾天,在9月20日(農曆八月初八)夜晚十點鍾左右,黃延秋剛從生產隊長家的門口出來沒走多遠,就眩暈倒地,失去知覺。午夜醒來時,卻出現在蘭州一家旅館當中,兩位自稱是山東高登民、高延津的二十幾歲的青年人,自稱是黃延秋三次失蹤事件的安排者。

在這一次,高登民、高延津用了九天的時間,不借助任何飛行器械,先後背負黃延秋從蘭州飛往北京,從北京飛往天津,天津飛往哈爾濱,哈爾濱飛往長春,長春飛往沈陽,沈陽飛往福州,從福州飛往南京,南京飛往西安,又從西安飛回首站蘭州。他們總是在白天休息,夜晚夜深人靜之時才開始飛行。

最後在終點站蘭州,他們又將黃延秋以未知的方式送回了河北肥鄉縣北高村的家裏。

黃延秋的三次神秘失蹤以及他說的被兩個神秘人物,背著他以高於當時列車20-40倍速度飛往9個城市的事件,轟動全中國。這被認為是中國UFO三大懸案之首的神秘事件,北京UFO研究會有文字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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