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武夷學院藝術類招生簡章?

一、2018武夷學院藝術類招生簡章?

學院名稱

專業名稱

科類

招生計劃

備注

藝術學院

動畫

藝術文理

40

美術學

藝術文理

60

視覺傳達設計

藝術文理

35

環境設計

藝術文理

70

產品設計

藝術文理

35

數字媒體藝術

藝術文理

40

人文與教師教育學院

廣播電視編導

藝術文理

125

海峽成功學院

廣播電視編導

藝術文理

40

“3+1”閩台合作項目,在台灣合作高校學習一年期間,學費按照台灣合作高校學費標準收取。

視覺傳達設計

藝術文理

30

“4+0”閩台合作項目,專業課主要引進台灣優質師資承擔,按照教學計劃正常安排,學生不需要赴台灣學習

  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編印的考生填報誌願手冊。

二、2019武夷學院藝術類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武夷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部、福建省招委會、福建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校名為武夷學院(國標代碼:10397),是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福建省省屬公辦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為本科。招生專業中,建築學、城鄉規劃專業學製五年,其他專業學製四年。

  學校坐落在“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地”——武夷山。武夷學院校本部辦學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號;武夷學院桃源校區辦學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大道26號。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全麵貫徹實施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全麵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由校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全麵領導學校的招生工作,下設招生辦公室和招生監察組。

  第六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招生監察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人員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履行職責等情況。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計劃根據學校總體發展規劃、專業辦學條件、生源、就業等情況編製,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編印的考生填報誌願手冊。招生計劃通過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八條 我校如有麵向福建省南平市單列的招生計劃,隻招收具有南平市(含所轄各市、縣、區)戶口且在南平市所轄各縣級高招辦報名參加高考的考生。誌願填報院校代碼詳見福建省招生主管部門編印的招生計劃手冊(考生填報誌願手冊)。

  第九條 學校根據生源的情況,按有關規定對招生計劃進行相應調整。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條 學校對考生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對於學生的外語語種要求除外語類專業要求英語語種外,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新生入學後,學校隻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二條 學校對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要求參加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口試且成績合格,高考英語單科成績要求90分(含)以上(試卷滿分為150分)。為了能順利修完培養計劃規定的內容,報考建築學專業的考生應有一定的繪畫基礎。

  第十三條 學校所有專業的男女生錄取比例要求按照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學校對江蘇省籍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按照江蘇省第二批錄取本科院校的最低標準執行。麵向浙江等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生按照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學校遵照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原則實施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生源情況,在各地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範圍內確定調檔比例。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招生批次,調檔比例控製在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實行梯度誌願投檔的招生批次,調檔比例控製在學校招生計劃數120%以內;實行“一檔多投”的招生批次,調檔比例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學校執行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製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的照顧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對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投檔時,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即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並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安排專業,各專業誌願之間不設級差。另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有關招生文件精神,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

  第十九條 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學校將綜合考慮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單科成績及特長等因素,擇優錄取考生。參考單科成績時,文史類以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以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的順序排序。排序錄取時,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於有專業誌願的考生,當考生所報專業誌願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考生的實際情況合理調配到尚未滿額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學校海峽成功學院(校本部辦學)、玉山健康管理學院(桃源校區辦學)的閩台合作項目麵向福建省內招生專業使用同一個院校招生代碼。學校按照專業分配的錄取原則進行專業投檔時,如果考生所填報的專業誌願均沒有被錄取,並願意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按照考生分數從高到低進行調劑錄取,並且按照先校本部、後桃源校區的排列順序調劑到尚未滿額的專業。

  第二十一條 學校對專業統考考試成績合格(專業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專業統考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和文化考試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藝術類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的進檔藝術類考生專業調配細則如下:

  1、麵向福建省內: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按考生的專業文化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預錄取排序。

  編導類專業的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6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40%;

  美術類專業的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4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60%。

  當考生專業文化綜合分相同時,按享受同等優先,再按照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單科成績排列順序:文科編導類按文化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編導類按照文化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文科美術類按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美術類按照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2、麵向福建省外:采用“專業誌願清”的專業錄取原則。以考生的專業文化綜合分為依據,專業文化綜合分相同時,按享受同等優先,再按照美術類為專業成績、編導類為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編導類專業的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高考文化成績滿分×750×6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滿分×750×40%;

  美術類專業的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高考文化成績滿分×750×40%+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省級專業統考成績滿分×750×60%;

  對於實行“平行誌願”投檔方式的省份,以省級招生部門確定的投檔使用的考生專業文考綜合成績為依據;若省級招生部門投檔成績僅為考生專業成績或者文化成績,則以上述公式計算的考生的專業文化綜合分為依據調配專業。

  第二十二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和招生省份製定的有關政策招收少數民族預科學生。少數民族預科學生升入本科學習,專業調配按照《武夷學院少數民族預科生轉入本科階段學習專業分流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在錄取結束後,將給每一位被錄取者寄發由校長簽發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並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相關省份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錄我校招生網站查詢錄取結果及錄取通知書的寄發狀態。

  第六章 學籍管理

  第二十四條 根據《武夷學院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為確保新生質量,我校在新生入學後,將對新生報考材料進行複核,並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複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為充分尊重學生自主選擇和個性發展,在符合學校轉專業有關規定的範圍內,學生可以自由申請轉專業,具體詳見《武夷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規定(2019年修訂)》。對於分專業方向進行教學的專業,被錄取考生報到入學並學習一定階段後,根據自身的意願及學習成績選擇相應的專業方向。

  第二十六條 按照教學計劃正常安排,“3+1”閩台合作項目的專業,學生赴台灣合作高校學習一年;“4+0”閩台合作項目的專業,專業課程主要引進台灣優質師資承擔,學生不需要赴台灣學習。

  第二十七條 根據《武夷學院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學生(含閩台合作項目學生)修完培養計劃規定內容並達到畢業要求,頒發武夷學院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畢業本科生符合學校學位條例授予規定者,授予學士學位。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根據閩價費[2014]183號文件精神,普通類本科專業:重點學科專業每學年5200元,醫學類專業每學年6000元,其他一般專業每學年4800元;藝術類本科專業:重點學科專業每學年9100元,其他藝術類專業每學年8400元。根據閩價費[2011]312號文件精神,閩台聯合培養人才項目普通文理類本科專業每學年15000元,藝術類本科專業每學年18000元。具體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級招生部門編印的考生填報誌願手冊。學費標準如有調整,以福建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最新文件中核定的收費標準為準。閩台聯合培養人才項目專業的學生在台灣學習期間,學費按照台灣合作大學當年學費標準收取。學生注冊繳費後因故終止學業的,退費標準根據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執行。

  第二十九條 根據宿舍條件每人800~1400 元/學年的標準收取學生公寓住宿費。住宿費標準如有調整,以物價部門最新核定的收費標準為準。

  第八章 資助獎勵政策

  第三十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貸、助、勤、減、緩、補”七位一體的資助體係。

  1、綠色通道 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校建立“綠色通道”製度,即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先為其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政策采取相應辦法予以資助。

  2、獎學金 學校設有新生獎學金(一等獎20000元/人、二等獎5000元/人)、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人/年)、優秀學生獎學金(500—1500元/人/年)、光明成才勵誌獎學金(4000元/人/年)、光明科技獎學金(300—3000元/人(團體))、學科競賽獎學金(1000—10000元/團體;500—5000元/人)。

  3、國家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前,可憑錄取通知書向已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地區所在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未開通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地區,困難學生入學後可向學校所在地金融機構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由貸出金融機構審批。

  4、國家助學金 為資助高校全日製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央、省、設區市財政和學校共同出資設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特困生4000元/人/年,貧困生2500元/人/年。

  5、社會助學金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設有武夷學院虹潤助學金、開明慈善基金武夷學院星空助學金、“光明關愛生命基金”學生重大疾病救助等多種社會助學金。

  6、學費減免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以向學校申請學費減免。

  7、師範專業補貼 師範專業補貼標準按照相關文件執行。

  8、特困補助 學生在學習期間因特殊性、突發性原因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可以向學校申請臨時特困補助。

  9、特困新生入學資助項目 特困新生入學時可申請路費補助、生活啟動金等入學資助項目。

  10、勤工助學 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11、就業幫扶與服務基層獎勵 家庭經濟困難且就業困難的畢業生可申請就業經濟幫扶,到基層就業、參加誌願服務項目的畢業生可向學校申請獎勵。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對優秀新生的激勵、資助

  為鼓勵優秀學生報考我校,學校設新生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分為一等獎(20000元/人)和二等獎(5000元/人)。第一誌願或首輪平行誌願報考我校且符合以下條件的普通類新生報到入學後可向學校招生辦提交申請和相關證明。

  新生高考總分(不含附加分)高於所在省份當年相應科類本科一批錄取控製分數線(含),獎勵金額為20000元;新生高考總分(不含附加分)位於所在省份當年相應科類本科一批錄取控製分數線下10分(含)以內,獎勵金額為5000元。對於錄取批次合並的省份,參照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段線、自主招生錄取控製線或者最近有設置本科一批招生當年的第一批錄取控製分數線相對應的位次排名。具體詳見《武夷學院普通本科新生獎學金實施辦法(試行)

三、德陽建築學院藝術類招生簡章?

很抱歉,我無法提供德陽建築學院藝術類招生簡章的具體內容,但我可以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

德陽建築學院的招生辦電話是0838-2606684和0838-2606879,可以撥打這些電話號碼來獲取關於藝術類招生的詳細信息。

此外,你還可以訪問學校的官方網站,或者在德陽市教育部門的官方網站上查找相關的招生信息和聯係方式。希望這些信息能夠幫助到你!

四、安陽師範學院2021藝術類招生簡章?

一、校名全稱:安陽師範學院

院校國家代碼:10479

法人代表:黑建敏

二、辦學地址:河南省安陽市弦歌大道436號(弦歌大道校區);河南省安陽市文明大道265號(文明大道校區),郵編455000。

三、辦學層次:四年製本科

四、學校性質:公辦本科

五、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製

1. 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同時師範類專業兼顧教師職業的特殊需要。新生報到時要進行全麵體檢複查,凡體檢結果與高考體檢結果嚴重不符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2. 外語語種:外語考試語種不限,考生入校後的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六、組織機構和計劃編製

1.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2. 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情況、人才需求、就業情況、學科發展等因素,由學校招生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製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並按要求及時報送相關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同時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七、錄取規則

1.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體製,根據考生德、智、體等情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2. 學校根據各省生源情況及相關規定,確定提檔比例。

3. 學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結合各專業的錄取條件,實行“專業清”的辦法予以錄取。即:對於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誌願,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誌願不能滿足時,按其第二專業誌願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誌願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誌願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4.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美術學類(含美術學、攝影、繪畫)專業、書法學專業、音樂學專業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過線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的60%加文化成績的4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分數相同,則依次按照專業成績、英語成績、語文成績、文(理)科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設計學類(含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動畫專業、音樂表演專業、舞蹈學專業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過線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

八、收費標準 2021年學校按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豫發改辦[2004]232號、豫教財[2007]74號等文件規定的標準暫定各專業學費標準。如若今年河南省政府對學費標準作出調整,我校將按照省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收費標準見《安陽師範學院2021年新生入學須知》。

九、附則 1.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社會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2. 本簡章若有與國家和各省份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相關省份政策為準。 3. 本簡章內容未盡事項詳見《安陽師範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五、宜賓學院藝術類2021招生簡章?

1、專業成績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為準,僅錄取專業與文化成績雙上省控線考生,在進檔考生中擇優錄取。

  2、美術類專業(按專業大類統一排序)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等專業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音樂表演專業:聲樂隻招收民族、美聲考生,器樂隻招收鋼琴、竹笛、手風琴、古箏、小提琴、二胡考生。

  5、體育教育(含本科、專科)、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等專業,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6、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六、綿陽師範學院2021藝術類招生簡章?

綿陽師範學院2021年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藝術與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對進檔考生實行“專業誌願優先”的辦法安排專業。

1、對於我校招收的藝術與體育類考生,我校使用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統一組織的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

2、藝術與體育類專業考生的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省(市、自治區)藝術與體育類本科層次最低控製線後,依據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投檔成績投檔我校的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的考生,文化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外語、綜合、數學成績確定先後順序。

3、當考生所填專業誌願都無法滿足時,藝術與體育類專業調配原則與普通類專業調配原則相同。

七、齊魯師範學院2021藝術類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保障學校2021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製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齊魯師範學院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齊魯師範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 齊魯師範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齊魯師範學院。學校代碼:14276  第五條 學校地址:章丘校區: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文博路2號;曆下校區:山東省濟南市曆下區曆山路36號。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齊魯師範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製定學校招生政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條 齊魯師範學院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齊魯師範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工作地點設在齊魯師範學院章丘校區。我校不委托中介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十條 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條 提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比例提檔。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擇優錄取。  (一)院校誌願:根據各省的誌願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且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誌願”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誌願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後續誌願考生。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且未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按照“誌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誌願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誌願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後續誌願考生,以此類推。

八、鄭州師範學院2021藝術類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我校普通高招全日製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鄭州師範學院招生工作將全麵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鄭州師範學院(英文名稱:ZHENGZHOU NORMAL UNIVERSITY),國標代碼:12949。學校地址: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英才街6號。

  第四條 培養層次:本科、專科

  第五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學校是一所以教師教育為主,包括非師教育的多學科、多層次、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高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根據有關規定,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研究製定學校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具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全日製本、專科招生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紀委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專業

  第九條 學校麵向全國招生,按照上級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依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學校自身發展實際,結合近年分省(區、市)、分專業計劃編製與執行情況,統籌考慮生源結構、區域均衡、生源質量等因素,科學、合理編製學校分省(區、市)、分專業計劃。招生計劃及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將分別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學校將不超過當年本科招生計劃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平行誌願投檔多投考生的錄取和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調配使用須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五章 招生規則

  第十一條 外語語種

  1、外語類各專業隻招收英語和俄語語種考生。

  2、其它專業外語語種不限,考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3、中外辦學本科音樂學、專科音樂表演專業,考生入校後第一外語可以選俄語或英語。

  請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按照生源省的規定確定投檔比例。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承認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 錄取規則

  嚴格執行各省(區、市)所製定的招生錄取規則,對於進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當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檔錄取模式執行。

  第十四條 普通類錄取規則

  對進檔考生專業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即:由高考成績總分加上照顧政策分值後生成排序成績,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誌願。對進檔的考生誌願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音樂類專業錄取規則

  1、本科音樂學專業(含中外合作辦學):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省定本科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錄取時按照按考生文化成績占40%、專業成績占60%的百分製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成績滿分)×100×4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成績滿分)×100×60%]。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2、本科音樂表演專業: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省定本科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錄取時按照專業主科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成績、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3、本科舞蹈學專業: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省定本科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錄取時按照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4、專科音樂表演專業(含中外合作辦學):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省定專科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錄取時按照專業主科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成績、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5、專科舞蹈表演專業: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省定專科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錄取時按照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第十六條 美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本科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繪畫專業: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省定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招生主管部門按照平行誌願投檔,我校投檔排序成績計算辦法:[文化課成績×50% +專業成績×50%]成績排序。我校對進檔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2、專科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省定專科錄取控製分數線,招生主管部門按照平行誌願投檔,投檔按照我省設定的規則計算投檔排序成績,我省投檔排序成績計算公式為:文化課成績×0.067+專業成績×0.167。我校對進檔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3.同分考生處理辦法:按上述辦法計算出的投檔排序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3位,仍相同的,依次按語文、數學成績排序,若仍有並列,並列考生全部投檔。對並列考生學校依次按外語、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第十七條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錄取規則

  本科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省定本科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錄取時按照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第十八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一)河南省

  1、本科體育教育專業、休閑體育專業: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省定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招生主管部門按照平行誌願投檔,我校投檔排序成績計算辦法:[文化課成績×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100×100%]成績排序;計算公式為:投檔排序成績=專業課成績×0.667。我校對進檔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2、專科體育教育(瑜伽藝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省定專科錄取控製分數線,錄取時按照我省統一設定的投檔排序成績排序,計算辦法即:[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成績滿分×100×5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成績滿分×100×50%],計算公式為:投檔排序成績=文化課成績×0.067+專業成績×0.333。我校對進檔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3、同分考生處理辦法:按公式計算出的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數,若相同,依次按語文、數學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若仍相同,則全部投檔,學校依次按外語、綜合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二)外省

  本科體育教育專業: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所在省的招生錄取控製分數線,錄取時按文化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第七章 學費標準

  第十九條 學校2021年學費參照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文件執行:

  本科專業學費:文史類4400元/生·年,理工類5000元/生·年,藝術類8000元/生·年。

  專科專業學費:文史類3700元/生·年,理工類4200元/生·年,藝術類6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學費:16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辦學專科專業學費:12000元/生·年。

  住宿費按鄭州市物價局核定的標準:6人以上間600元/生·年;6人以下間(含6人)800元/生·年。

  依據豫教財【2007】74號文件,學校按學年預收取教材費,教材費在學年結束時,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條 獎助措施

  (一)學校建立了“獎、助、貸、勤、補、減”和“綠色通道”在內的資助體係,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采取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措施予以幫助。每年秋季學期由學生申請,學院、學校兩級遵照“逐級認定、受理評審、張榜公示、過程監督”的評審程序和辦法,按照救助範圍和救助標準,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相應資助。

  (二)為激勵學生努力學習,爭先創優,全麵發展,學校完善了學生獎勵製度。除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生/年)外,學校還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獎項。(獎助學金谘詢電話:0371-65501389)

  第二十一條 具有鄭州師範學院學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學生,學習期滿符合學校畢業標準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核發鄭州師範學院本、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第41號令《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教育廳相關要求進行複查,複查中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存在舞弊行為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鄭州師範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四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衝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鄭州師範學院招生辦公室。

  第二十六條 招生谘詢方式

  學校招生網址:http://zsb.zznu.edu.cn

  招生谘詢電話:0371-86666195、86666196、86666197

  招生監督電話:0371-65501569

  學校地址:河南省鄭州市文化路北段英才街6號

  郵 編:450044

九、北京印刷學院藝術類好麼?

北京印刷學院藝術類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最好。

北京印刷學院(Beijing Institute Of Graphic Communication)隸屬於北京市,是由原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和北京市共建的全日製普通高等院校。學校的前身是1958年文化部建立的文化學院印刷係。1961年文化學院撤銷,印刷係並入中央工藝美術學院,並更名為印刷工藝係。1978年經國務院批準,在中央工藝美術學院印刷係基礎上組建成立北京印刷學院。

截至2014年3月,學校建築麵積216393㎡,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4580萬元;下設二級學院9個,開辦本科專業26個;有教職工772人,其中專任教師493人,碩博比例達到83%,高級職稱教師比例達到53%;在校生總數8831人。

十、北京關係學院招生簡章?

北京國際關係學院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為財政部6所“小規模試點高校“之一,是以外語、國際問題為教學科研的全國重點大學,是一本並提前批錄取的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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