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的警察戴西部牛仔帽?求專業回答
因為美國西部相對來說屬於偏遠地區,所謂將在外軍命有所不受,就是這個道理,管的鬆,耍酷肯定不是,全西部的警察都戴那就不酷了,因為西部風沙多太陽大,遮陽好用。
受美國的曆史的影響
美國西部牛仔和什麼有聯係
美國是移民國家,所以沒有什麼貴族,也就容易產生“勞動致富光榮”的傳統,這就是美國思想中最核心部分“美國夢”就是指一個白手起家的人最終能發大財 隨著這種思想逐漸傳播,加上移民國家必然受到水手思想影響,更加加深勞動創造財富和自由主義、個人主義,又加上西部美國農場的建立和逐漸擴大,產生大批牛仔,這些人遊蕩在各個農場之間,靠給別人照看牛群、驅趕劫匪為生,逐漸財富有所積累,後來買下自己的農場,發了大財,然後大吹自己年輕時候或真或假的事跡,當時的牛仔的裝扮並非我們今天熟悉的牛仔裝,今天牛仔裝是從工廠的哢嘰布工作服發展來的 50年代到70年代初的美國人被稱為“垮掉的一代”,他們沒有什麼錢,不出去工作,於是賣不起漂亮光鮮的衣服,於是帆布和哢嘰布被廣泛采用,這種十分舒適的著裝恰好滿足人們對“自由”的要求,後來又加上原本軍隊才有的“附兜”(行軍時用來裝打火機的口袋),恰好裝下並卡住zippo打火機,(注,當時的zippo還是屬於低價貨)這就是今天廣為流行的牛仔裝的來源,也就是說牛仔裝根牛仔文化沒關係,倒是與“happys”關係極大 馬背上的英雄——美國牛仔 美國好萊塢的“西部影片”曾經風糜全世界,至今仍有無窮無盡的魅力。在影片中,人們經常可以看到:一個身材高大、健壯結實的牛仔,頭戴寬邊帽,身穿緊身衣、窄腿褲,腳蹬長統靴,胯邊垂著火筒槍,當匪徒一個個應聲倒地時,若無其事地騎馬飛馳而去。 浪漫的傳奇故事,再加上刺激性的槍戰、打鬥,似乎構成了牛仔生活的全部內容。但影片畢竟不是曆史,在美國曆史上,牛仔的生活可不是騎在馬上追擊匪徒,鋤暴安良,他們是美國開發西部的先鋒,他們富有冒險和吃苦耐勞精神,因此被美國人稱為“馬背上的英雄”。 要說美國牛仔,得先說說美國的牛。 美國人是歐洲移民的後裔,美國的牛則是歐洲的後代。美國的牛最早是由哥倫布帶去的。當時,他把西班牙牛帶到西印度群島和中、南美洲沿海一帶。1525年,西班牙種的牛開始從西印度群島引入北美大陸。1611年,英國人又把數量眾多的牛運到弗吉尼亞的 詹姆斯城,從此英國種的牛便在北美大陸廣泛繁衍,那裏出現了很多養殖點。 1540年,西班牙探險家科羅納多橫渡大西洋去北美尋找傳說中的“瑟博拉七寶城”,他還帶了500頭牛,這些牛被運到今天墨西哥北部和今天美國的亞利桑那州一帶。 此後,牛群不斷繁殖,逐漸遍布今墨西哥北部和哈利斯科州,到17世紀初,哈利斯科的牛已達到10萬多頭。 總之,美國的牛從東麵和南麵兩個方向進入,逐漸流布全國。18世紀初,牛群出現在美國的俄亥俄和肯塔基。肯塔基在印地安語中意為草地,又稱青草州。與肯塔基相鄰的伊利諾伊州則被印第安人稱為“草原之國”,這裏是牛的樂園。到19世紀中期,那裏馴牛養牛的技術已經十分高明。南北戰爭之後,牛群又向西推進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廣大草原,那裏成了“牧牛王國”。 從南邊墨西哥進入的西班牙牛也大量繁殖,19世紀後期,德克薩斯州已有5000萬頭牛,是美國養牛最多的州。從19世紀60年代開始,得克薩斯人便把大量牛群往北驅趕到堪薩斯的鐵路邊,然後轉銷美國各地。當時還有專門的“牛道”和“牛鎮”,“牛道”是 “牛群”走的道路,“牛鎮”則是沿途的歇腳站。 牛群長途跋涉,跨州越縣,當然需要人帶領、照管,這種人就是“馬背上的英雄”——牛仔。 在漫長艱辛的旅程中,牛仔必須能吃苦耐勞,同時還要機智、勇敢、沉著、冷靜,能應付途中各種意想不到的事故和危險。首先要管束半馴服的牛,特別是性情凶野的西班牙牛,牛仔跟在牛群旁邊,緊緊盯住它們,一刻也不能放鬆。沿途還要留意狼群等野獸和毒蛇、毒蟲的襲擊,防範印第安人的冷箭、標槍。有時候可能會突遇大雷雨,電閃雷鳴往往會導致驚群,牛亂奔亂竄,牛仔就要沉著地兜轉它們,圍成圈子,消除驚恐。 牛仔長途趕運牛群如同大規模的行軍。押送特大牛群的牛仔們要嚴格分工,各司其職。常常有兩個最有經驗的人擔任總指揮,一個通訊員,前後左右負責傳遞消息。另外還有“遊騎”,前後左右靈活巡視,“翼騎”在隊伍兩邊行進,“尾騎”殿後,專管小牛、病牛和懶牛。 牛仔,有的本身就是牧主,但多數是牲畜商人的雇工,他們在美國東部居民的向西遷移過程中起了重要作用。牛仔的長途放牧,本身就帶有開拓性,他們為西進的人直接開辟了道路。 19世紀末,美國的交通運輸日益發達,牛仔的地位漸漸降低。他們紛紛轉行幹別的工作,人們越來越少見到他們矯健的身影了。但是他們的奮進、開拓精神卻一直激勵著美國人。 人們常把牛仔和“牛仔褲”聯係在一起,其實,當年牛仔最突出的標誌倒不是“牛仔褲”,而是他們的帽子。牛仔常戴墨西哥式的寬邊高頂帽,這種帽子用途很多,既有利於遮擋烈日風雨,休息時還可以抓起來作枕頭,甚至可以舀水喝。牛仔褲,最初是在19世紀50年代初的美國西部出現的。19世紀40年代,加利福尼亞發現金礦,人們紛紛趕去淘金。有個名叫利維•斯特勞斯的人也趕到加利福尼亞,他原是個布商,隨身帶了些可做帳篷、車篷的帆布。有一次,他發現淘金的人穿的棉布褲子非常容易破爛,於是他靈機一動,便把帶來的厚實的帆布裁成褲子出售,褲子設計成低腰、直筒、臀圍緊小的式樣,大受淘工歡迎。不久,更多的牛仔們也喜歡上了這種服裝,後人就稱之為“牛仔褲”。 利維•斯特勞斯放棄了淘金的計劃,專門做褲子賣,發了大財,後來他把褲料改成靛藍斜紋粗布,在1871年申請專利,成立“利維•斯特勞斯公司”,後來又發展為跨國公司,銷售網遍布世界各地,每年的利潤達幾億美元。
你好像覺得牛仔就是牛仔褲一樣。。。。。你用英語的思維想一下就知,一個是cowboy,一個是jeans,而cowboy和jeans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我覺得你可以寫下關於美國經濟的話題,但不是寫西部牛仔所作出的重大貢獻,這是一般人所想到的。想想像麥當勞那個的fast food corporation所導致的牛肉工業,因french fries的大量需求而崛起的工業化生產而導致西部那些personal的potato農場的破產,這些都導致西部牛仔的沒落。最終得益的是big coporations.建議你找一找fast food nation這本書,上麵很多這樣的東西。還有,我覺得不要陷入寫牛仔褲的局限,西部文化被寫成牛仔褲的曆史是很ridiculous的。